新高考制度的核心特点是通过"3+1+2"模式改革考试体系,具体如下:
一、考试科目构成
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包括语文、数学、外语(含英语、俄语、日语、法语、德语、西班牙语等6种语种,考生任选其一)。
选择考科目
- 首选科目: 考生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,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,满分100分。 - 再选科目
二、分值与总分
全国统一考试科目:每门150分,共450分。
选择考科目:首选科目100分 + 再选科目2×100分 = 300分。
总分:750分。
三、考试形式
统一高考 语文、数学、外语采用全国卷,考试时间每年6月。
选择性考试
由各省自主命题,包括物理/历史、思想政治/地理/化学/生物学,考试时间同样为每年6月。
四、合格性考试
所有学生需参加6门合格性考试(含传统学考科目9门+新增科目4-5门),成绩以"合格/不合格"形式呈现,是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。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为命题依据,逐步增加实验操作、外语听说等能力测试。
五、改革优势
科目灵活性:
学生可根据兴趣和职业规划自主选择科目组合。
评价多元化:
引入等级赋分制和综合素质评价,降低"唯分数论"压力。
升学适应性:
高校可根据专业需求提出科目要求,增强专业匹配度。
六、实施范围
2025年首批实施新高考的八个省份为内蒙古、云南、河南、山西、陕西、四川、青海和宁夏,采用全国甲卷或乙卷。其他省份将逐步跟进,具体方案可能参考已实施省份的试卷结构。